今天其實沒有去實習

但卻碰到一些相關的事情

所以還是寫一篇日誌來紀錄一下

 

n  事件(1)-影迷的簡訊:昨天訪問安以軒那位有剌青的影迷時,順便把名片留給了她。沒想到,她今天特地來了通簡訊,謝謝我的採訪。其實只是一件小事,甚至對其他記者來說,可能會是件煩人的事,但卻讓我有種「幫助」了別人的錯覺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想,就跟我昨天說的一樣吧!我會比較站在追星族的角度去看,會希望自己報導的事情裡,多一些他們的影子,讓他們在得知藝人訊息的同時,也能覺得自己和藝人更加接近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,我能讓這樣的心願,在我的新聞稿中實現,而且又獲得報社方面認同的話,就是我對藝人的支持者們,最大善意的表現了。

 

n  事件(2)-陳子強專欄:事情起源於近午夜的一通電話,突然陳子強經紀公司方面的人,打了通電話給我,希望我能幫忙他們,讓陳子強一些類似於自白的想法,能上報紙版面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接到電話的第一個問題就是:「你確定你知道我是實習記者嗎?」印象中,一個實習記者通常不會接到這方面的要求。我與她聊了一下,大概知道他們想要的呈現方式。我無法給太肯定的答案,只能跟他們說,我明天馬上詢問長官們的意思,並盡快給他們回覆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掛掉電話後,我認真的開始想可行性。是的,報社最近是有打算開放一些空間來放文章,但是這不一定適合他們想要的那種新聞型態。另外,以報社的立場來看,與其放陳子強的自白,還不如放其他偶像明星的緋聞、八卦,還更有賣點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有種被當做正式記者的感覺,雖然對方的目的也只是利用我增加上版面的機會,而他們在大成報又正好不認識別人而已,但是還是讓我嚇了一跳,沒想到這樣聯結二邊的工作,竟然可能由我來做?或許跟我先前曾寫了一小篇有關陳子強的訪問,且雞婆的打電話通知他們吧!讓他們覺得,我可能有辦法幫助他們達成目標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事實上,我對實習生能做到哪裡並不是很有信心,只能說,盡力而為啦!對於有心、肯努力的藝人,我一向都是很喜歡的啦!

 

n  事件(3)-窮:實習近一個月下來,我發現我真的變窮了!除了沒打工外,油錢、飯錢也都必須自費。目前唯一的一筆收入,似乎是先前幫報社拍過一張照片,可以獲得100元的樣子。雖然口袋空空,但我覺得我得到了很多,我想,這是值得的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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